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務員 |
職系 | 環境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12-29~2016-01-07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之土木工程、環境工程或水 利工程等考試及格任用資格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3.具下水道建設相關實務經驗者優先。 |
工作項目 | 辦理雨、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等相關工作(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現場監造)。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六樓(下水道工程處) 備註:若經錄取,本署得視業務狀況予以調動工作地點。 |
聯絡E-Mail | minhua@cpa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刊登日數:104年12月29日至105年1月7日。 2.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05年1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2)87712422陳小姐。初審合格者,擇優於一個月內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請於信封上載明應徵職務:編號3.下水道工程處環境工程職系工務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