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徵求 課長~2016-02-19

徵才機關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2-15~2016-02-19
資格條件 一、符合調任該職務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四、品德操守良好,無不良嗜好,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及具團隊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綜理本所一般行政及社會行政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聯絡E-Mail chang1764@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先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http://personnel.tainan.gov.tw/)徵才公告項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填寫並請備齊以下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1.應徵人員簡歷表(含照片、詳述自傳請本人親自簽章)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最近派令影本。
5.最近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7.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檢測或相當檢定之合格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二、請於民國105年2月19日前送達或以郵寄本所(地址:71901臺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人事室並於封面註明應徵「社會及行政課課長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6-594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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