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徵求 專門委員~2015-03-25

徵才機關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金融保險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3-10~2015-03-25
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或相當)金融、財務或會計審計相關職系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簡任第10職等以上之人員。2.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4.具備財務金融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熟悉電腦操作;英文說寫能力佳者優先。5.具備獨立專案研究、資料處理及分析之能力。6.具團隊精神、積極負責、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退休基金監督業務、研究發展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3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提供基本資料電子檔,請聯繫carolyn@pension.gov.tw 索取基本資料電子檔並儘速填復。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04年3月2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附相關資料郵寄至「木柵郵政第2-139號信箱」李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門委員」。 (三)徵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附註】:本次公開徵選正取1名,另依徵選名次候補1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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