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動產質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金融保險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10-17~2016-10-21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符合金融保險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及限制調任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金融保險(質借業務)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鹽埕區新興街40號 |
聯絡E-Mail | chinwen@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由當事人自己註記所填個人資料無不實記載並蓋章)、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乙份(上述證明文件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請註明應徵職務,於徵才期間內郵寄本所人事管理員收(高雄市鹽埕區新興街40號),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並請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 聯絡人:陳靜雯 電話:(07)3368333轉2791 其他: 一、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