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徵求 約僱組員~2016-04-13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50薪點,約新臺幣30,275元
職稱 約僱組員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4-08~2016-04-13
資格條件 大學以上幼保、護理、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一) 托育費用補助審核、撥款及查核。
(二) 居家式及機構式托育服務管理輔導及人員訓練。
(三) 托育費用補助政策宣導及規劃。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於105年4月13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5樓社會局婦幼科洪偉倫股長收(請註明應徵婦幼科約僱組員),逾期恕不受理。
(二)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三)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婦幼科洪偉倫股長 (電話: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改撥02-27208889轉分機1938)。
備註
(一) 進用期間: 實際到職日至105年10月23日止。
(二) 本職缺係為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留職停薪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僱。
(三) 具資訊系統操作經驗及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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