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鳳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11-18~2016-11-25 |
資格條件 | (1)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4)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政登記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鳳山地政事務所(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154-6號) |
聯絡E-Mail | apinggo@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附 a.公務人員履歷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最新之直式橫書履歷表格式(一般),內容須完整,自傳請務必填寫並簽名,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年銓審函、現職派令、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各乙份(以上資料請用影本,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無異"並簽名或蓋章) c.通過全民英檢分級或其他英語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上開資料均請以A4紙張列印,依序裝訂整齊,於105年11月25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83068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154-6號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鳳山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地政職系辦事員(A600130)」,恕不接受傳真報名。聯絡電話:07-7400111 分機603 聯絡人:曾小姐。 (2) 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應徵者資料經本所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另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其他事項: (1)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2)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