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5-09-15~2015-09-2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考或其他相當特考及格、專科以上畢業,並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民政課一般民政工作、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51143彰化縣社頭鄉社斗路一段295號) |
聯絡E-Mail | stc58@ems.sheto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郵寄報名(郵戳為憑)。 2、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所資訊網「人事徵才」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請填寫檢附※※)。(2)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表末並請簽名。(3) 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歷次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3、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逕寄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社頭鄉公所人事室收,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4、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以郵戳為憑)。 6、備註:(1)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2)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7、【聯絡電話】04-8732621轉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