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政署 徵求 科員~2017-02-16

徵才機關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17-02-08~2017-02-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訓練),並具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記錄者。
四、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電腦文書及資訊處理能力者。
工作項目 ㄧ、辦理部務會報資料彙整、裁示及管制事項。
二、辦理秘書室內部控制作業事項。
三、辦理公文處理時效管制及品質查考事項。
四、辦理總統、院長、部長、首長電子信箱統計、管制考核事項。
五、辦理監察院糾正、調查案件函詢追蹤管制事項及監察管理系統單一窗口承辦人。
六、辦理電話禮貌管考、民眾陳情 (0800專線)、民調、陳情案件管制及分析統計事項。
七、辦理科技會議、人權政策、自由度、愛滋病防治、英語生活環境、史籍資料蒐集及管理事宜、兩岸、大陸事務、離島建設、國家情報協調會報等事項。
八、辦理預算協調會報、重大公共建設、總統府財經月報、國家(社會)發展計畫事項。
九、辦理其他專案會議規劃執行事項、出國報告之審議、對外簡報撰擬、協辦員額評鑑事項。
十、辦理重要施政行事曆、未來施政行事曆綜合彙整陳報、重要大事記事宜、本署重要措施、出版品之彙編事項。
十一、辦理秘書室研考科綜合業務窗口及臨時交辦案件。
工作地址 54071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聯絡E-Mail 8011@mail.nc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條件並有意願者,請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影本 (6)相關證照證明文件
於報名截止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請在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
二、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49-2394452游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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