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技士~2017-03-20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7-03-14~2017-03-20
資格條件 須具資格條件:
一、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畢業學歷。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全市停車管理政策研究擬訂及費率規劃。
二、交通作業基金規劃、應用與管理。
三、停車資料蒐集分析。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0樓
聯絡E-Mail miku41741@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必備資料:
一、應檢具證件(掃描檔):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銓敘審定函、4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5應徵人員簡歷表-A4格式以word檔寄送
(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 http://traffic.tainan.gov.tw/ 行政資訊-人事園地-徵才訊息-其他公告區下載)。

二、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6年3 月 20日前以電子郵件:miku41741@mail.tainan.gov.tw寄送上述證件,並於信件主旨註明「OOO(姓名)-應徵運輸管理科A610043技士職務」。

三、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人,期間為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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