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07~2017-03-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二.熟諳電腦操作具有戶政工作經驗尤佳。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ㄧ者。 四.工作積極認真,品行端正。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籍登記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本所] |
聯絡E-Mail | dayuan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1.履歷表(貼妥二吋相片ㄧ張)。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請檢齊以上證件影本,於106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蔡先生收[電話:03-3862474-220],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為節能減碳,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