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畜牧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5-10-08~2015-10-15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畜產或相關科系具碩士(含)以上學歷。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之特種考試畜牧技術相關類科考 試及格,經銓敍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3、無特考限制調任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4、具畜牧技術相關現場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家畜飼料作物之管理研究工作。 2、辦理家畜育種、繁殖等之研究工作。 3、酪農輔導與飼料作物之推廣。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207-5號 |
聯絡E-Mail | mwlin@mail.tlr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方式。 通訊處: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207-5號 林小姐收,聯絡電話037-911693分機210。 2、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本甄選除正取壹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3、期限:民國104年10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約談,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申請資料。 4、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