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6-07-19~2016-07-2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2、具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並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3、無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具有相關人事業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1、兼辦人事業務。 2、兼辦政風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市前進里屏加路1號(本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經濟及能源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屆時並以實際調整後情形為準。) |
聯絡E-Mail | jclai@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影本、現職之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於105年7月25日(以郵戳為憑)前,寄屏東市屏加路1號兼辦人事收,逾時不予受理。 二、合於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本案連絡人:08-7518212分機506賴慈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