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10-22~2015-10-27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2.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3.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各區基層建設小型工程申請補助案件、各區里活動中心廳舍修繕及設備申請補助案件等業務、督導里活動中心、區政辦公廳舍及補助案件工程、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必備資料:1、檢具證件:(1)考試及格證書(2) 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之銓敘審定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5)最近一次派令(以上均為影本)(6)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請至本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2、意者請於104年10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備齊相關證件,逕寄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8樓民政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自治行政科技士職務。未寄送紙本資料或資料未備齊者,視同不合格,不另通知。聯絡電話06-2991111轉8835,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應徵相關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以平信寄還)。3、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錄取公告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