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支報酬33,908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5-28~2015-06-03 |
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經歷:具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證照:略。 4.其他:服務熱忱、學習力佳並能配合加班及出差者。 |
工作項目 | 1.觀光遊憩活動宣傳推廣事項。 2.遊客中心管理事項。 3.志工業務及管理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貢寮區福隆村興隆街3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寄22841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36號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收。期限:民國104年6月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 以600字為限)、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5.其他資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亦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筆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五、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3,908元,另有關支付機關勞健保離職儲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離職儲金。 六、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本職缺單位:管理課,業務課聯絡人:金課長,聯絡電話:24991115#220、人事室聯絡人:謝小姐,聯絡電話:24991115#106。 七、本處積極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歡迎對觀光旅遊業有興趣之人員加入團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