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三階至一階 |
職稱 | 消防隊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警察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07-29~2016-07-31 |
資格條件 | (一)消防警察人員特種考試4等考試以上及格者。 (二)現任職消防警佐隊員以上者。 (三)最近2年考績1年甲等以上者。 (四)具EMT2訓練合格者。 (五)最近1年內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
工作項目 | 消防行政及擔任轄區防救災工作。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高雄港區)。 |
聯絡E-Mail | kfs05126@mail.khf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05年8月3日前將資格條件所述之資歷證件及履歷表(一般)以A4紙張影印,逕送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室彙辦,逾期不予受理。另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二)報名資料請寄:高雄市鼓山區臨海新路25號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室收,電話:(07)5622601轉660或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