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徵求 辦事員~2015-04-10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文化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4-02~2015-04-10
資格條件 一、 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同等英語檢定資格)證明者及採購証照者佳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有形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指定登錄等相關業務。
2.私有古物維護管理之輔導。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五巷1號3樓
聯絡E-Mail hungru@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三、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五、最近3年獎懲資料。六、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求職徵才」網頁下載填寫。七、意者請於104年 月 日前備齊上述資料,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寄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五巷1號3樓,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寄 hungru @mail.tainan.gov.tw。
八、如具外語檢定及採購證照者,請一併提供證明文件影本。
九、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十、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徵徵才」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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