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4-02~2015-04-10 |
資格條件 | 一、 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同等英語檢定資格)證明者及採購証照者佳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1.有形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指定登錄等相關業務。 2.私有古物維護管理之輔導。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五巷1號3樓 |
聯絡E-Mail | hungru@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三、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五、最近3年獎懲資料。六、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求職徵才」網頁下載填寫。七、意者請於104年 月 日前備齊上述資料,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寄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五巷1號3樓,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寄 hungru @mail.tainan.gov.tw。 八、如具外語檢定及採購證照者,請一併提供證明文件影本。 九、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十、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徵徵才」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