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 徵求 約僱人員~2016-11-30

徵才機關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6-11-22~2016-11-30
資格條件 1.具原住民身分。
2.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資訊或商學相關科系畢業。
3.熟悉個人電腦應用,中文打字40字以上/分鐘,具MS NT網路系統、MS SQL資料庫管理系統使用經驗尤佳。
4.男須役畢或免役。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1.公文收發、登錄、整理歸檔;2.文書處理;3.交辦事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戶籍謄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中文電腦技能測驗合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等各1份,於105年11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97058花蓮市府後路21號審計部花蓮縣審計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者不予受理。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甄試,甄試項目:1.電腦實機測試(中文打字每分鐘40字以上合格者參加筆試)2.筆試(電腦資訊能力測驗);3.面試:工作理念、表達能力等。甄試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另依業務計畫需要,僱用期滿成績良好者,得予續僱。
(四)聯絡人及電話:03-8223261轉41分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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