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初級以上導覽員 |
職稱 | 導覽員 |
職系 |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得列候用人員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3-24~2016-04-0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2.身心健康,並具文書電腦處理能力。 3.客語流利。 4.口語表達流利、個性活潑、認真親切且具責任感,喜愛客家文化,並能協助園區辦理相關行政業務。 5.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園區管理科導覽及相關業務事宜。 2.上級交辦事項。 3.週末及國定假日需輪班。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23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05年4月1日下班前將應徵資料,寄送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239號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教育推廣組宋組長收(電話:26729996分機301),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客語導覽員,逾期或證件不齊未補件者以棄權論。 檢具資料: 1.甄選報名表附照片並親自簽名2.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 證件4.身分證正反面(以上除履歷表須正本,餘均為影本),證件以A4格式 影印後依下列順序排列裝訂。 甄試事項: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