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二等190薪點(每月薪資約23,009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6-12-26~2016-12-29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具一般行政等相關實務經驗者為佳。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等電腦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1999人民陳情案件處理小組訊息列管。 (二)辦理人民申請案件時效管制及考核。 (三)上級機關、市長室受理人民陳情案列管、稽催及結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5)年12月29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需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郵寄至本會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字樣。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會將擇優舉行筆試及面試,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以影本A4依序裝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105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止 郵寄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6樓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