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芎林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6-09-21~2016-09-2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以上,且無限制轉調情事,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有基本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小型工程、道路巡視與損害查報、災害搶修工程與開口契約執行、配合農業課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容許使用會勘及核發無農舍證明、有關建設等業務暨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芎林鄉公所(新竹縣芎林鄉文昌街51號) |
聯絡E-Mail | 5382351@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資料請填寫完整,須註明日、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初任公職及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8.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9.其他相關檢定合格之證明文件影本。於本(105)年9月25日前,逕寄新竹縣芎林鄉文昌街51號人事室馮小姐收(請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連絡電話,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符)、未獲通知及未獲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眀,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聯絡電話:03-5921135轉分機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