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預估缺)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5-05-12~2015-05-1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碩士以上畢業,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用情事者。五、具採購證照。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替代役役男薪俸、主副食費、年終獎金等發放、溢領收回作業。二、協辦替代役役男服裝採購相關作業。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54071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
聯絡E-Mail | 8008@mail.nc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權益組科員、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採購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4年05月15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049-2394452吳視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