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聘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5-11-20~2015-11-2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所以上學歷畢業。 二、具行政、藝術品典藏及新聞媒體工作經驗尤佳。 三、自備交通工具,可配合機關進行中部四縣市活動工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館新聞媒體業務。 二、點字書及有聲書製作。 三、本館藝術品典藏業務。 |
工作地址 | 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 |
聯絡E-Mail | may@chcs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本館網站http://www.chcsec.gov.tw/-新聞公告-最新公告-點選徵才公告-下載填寫報名表,請先將電子檔寄至may@chcsec.gov.tw陳小姐,並將報名表、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大學以上學歷證書、經歷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例如英檢、專長證明)影本【上開文件格式請以A4依序裝訂整齊一式3份】,於104年11月27日(含)前寄至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人事室陳小姐收,或親送收發室蓋收文章,以郵戳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約聘職務代理人」。 2.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増列候補人員1至2名,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經初審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退件及函復。(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者,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聘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榜示後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 4.工作待遇:錄取報到人員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約新台幣39,720元,需另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等自付部分費用)。 5.聯絡人:人事陳小姐,聯絡電話:04-7222729分機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