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6-01-11~2016-01-14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繕寫書法字體工整。 |
工作項目 | 1.繕寫本會婚喪喜慶中堂、輓聯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市玉清路35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通訊報名。 二、繳驗以下證件影本,請依下列順序裝訂(一)國民身分證。(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請於105年 1月14日下午5點前,將第二點所訂資料逕寄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51號苗栗縣議會總務組胡淑華收(037-326450轉107、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職務)。 四、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電話及手機請保持通暢)。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員得不予錄(備)取。 六、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七、經錄取後其待遇比照本會臨時人員之薪資(新台幣20,008元含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