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1至2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6-08-05~2016-08-11 |
資格條件 | 請詳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105年第3次書記公開甄選簡章」,簡章及報名表等資料請至本分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scy.moj.gov.tw )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 |
工作項目 | 辦理研考、為民服務、工作管制等文書作業及臨時交辦事項或工作指派。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民權路220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05年8月5日起至105年8月11日止,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本分署人事室,地址:30044新竹市民權路220號8樓,聯絡電話:(03)5336473】或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以報名表件送達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視同未報名,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報名表及簡章請至本分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scy.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報名表請註明上、下班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 (三)應繳下列文件: (請以A4格式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各項資料請勿摺疊,平放裝入信封寄送) 1.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請將正、反面影本粘貼於報名表之次頁)。2.報名表。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應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法院公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中文譯本正本及教育部認定有案之證明)。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7.民國100年至104年考績通知書影本。8.民國100年8月10日至105年8月11日獎懲令影本,以上資料如任職未滿5年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9.兵役證件影本。10.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請自機關人事資訊管理系統WebHR或Ecpa人事服務網列印,並黏貼彩色照片)。 上述資料均僅供本次辦理公開甄選使用,俾憑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請審慎備妥資料。 (四)全部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通過審查均不退還,報名人員所繳驗之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如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以下單位 報名或甄選方面問題:(03)5336473(人事室) 工作項目、內容等相關問題:(03)5335891(秘書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