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縣平鎮地政事務所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無資位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 職系 | 無資位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32-桃園縣 |
| 有效期間 | 2014-10-31~2014-11-04 |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具地政經驗者尤佳。 2.熟諳Window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班資訊運用能力。 |
| 工作項目 | 1.地政、土地行政相關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二段276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03年11月4日前,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註明應徵臨時人員、連絡電話,以掛號郵寄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二段276號或親至本所,符合資格者,另行電話通知,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 2.聯絡人:徐瑞英小姐、連絡電話:03-4570461轉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