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平鎮地政事務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14-11-04

徵才機關 桃園縣平鎮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無資位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資位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2-桃園縣
有效期間 2014-10-31~2014-11-04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具地政經驗者尤佳。
2.熟諳Window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班資訊運用能力。
工作項目 1.地政、土地行政相關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二段27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03年11月4日前,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註明應徵臨時人員、連絡電話,以掛號郵寄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二段276號或親至本所,符合資格者,另行電話通知,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
2.聯絡人:徐瑞英小姐、連絡電話:03-4570461轉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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