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徵求 書記~2016-05-18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7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6-05-12~2016-05-18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曾任警察官職務者(含切結自願降調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特考限制轉調情事。
3、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學歷。
4、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5、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機關暨所屬機關(臺中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人事公告】下載報名表,以電腦繕打後,1份e-mail寄至本局(pa701019@tcpb.gov.tw信箱,主旨載明:應徵書記職務),另1份請列印簽章後與其他報名證明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現職及經歷欄所填資料各派令)、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02、103、104年)等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請用A4影本依序裝訂,並於上開各項證明文件影本正面右下方加蓋核與正本無訛章並親自簽名蓋章)】,於105年05月1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至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人事室鄭小姐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書記職務)。如有缺漏或不易辨識者,不受理報名。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電腦中文輸入測驗及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註明「返還書面應徵資料」俾利郵寄)。
3、本職缺正取7名,並得增列候補7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局人事室承辦人鄭小姐,聯絡電話:(04)23274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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