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幫工程司~2016-09-22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都市計畫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2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9-08~2016-09-22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都市計畫技術等類科考試及格任用資格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3.經辦國土計畫或區域計畫業務及其審議業務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制定、各級國土計畫擬定及審議、國土白皮書研訂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各級區域計畫擬訂及審議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海岸管理法相關基本資料調查與建置、擬定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申請許可案件審議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
聯絡E-Mail coverletter@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05年9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務:綜合計畫組都市計畫技術職系幫工程司職務),聯絡電話:(02)8771-2422 陳小姐。
二、本職缺應徵人員可將履歷表email至(coverletter@cpami.gov.tw)信箱,另啟用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請應徵人員於105年9月22日前至(https//:ecpa.dgpa.gov.tw)人事服務網以自然人憑證登入『DK.簡歷工作內容登錄及授權』,設定開放授權本署調閱個人簡歷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於一個月內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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