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徵求 村幹事~2016-10-21

徵才機關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至第五職等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16-10-14~2016-10-21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民政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12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5.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時數(以上2至6項證件均用影本,並書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
二、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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