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01-25~2016-01-29 |
資格條件 | (一)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口條清晰,有主持活動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社區及社團相關業務、各項災害急難救助、災民收容救濟等相關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 |
聯絡E-Mail | p06831@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繳交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以上證件請依序排列裝訂,如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簽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附照片、且自傳應簽名蓋章)。 2、最近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3、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6、其他相關經歷(證書)證件(無者免附)。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105年1月29日前將相關表件親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 82446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高雄市燕巢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三)甄選方式:本次甄選職缺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四)逾期及證件不全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備註: 1、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2、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後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3、聯絡電話:07-6161411*201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