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6-01-29

徵才機關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6-01-25~2016-01-29
資格條件 (一)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口條清晰,有主持活動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社區及社團相關業務、各項災害急難救助、災民收容救濟等相關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
聯絡E-Mail p06831@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繳交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以上證件請依序排列裝訂,如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簽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附照片、且自傳應簽名蓋章)。
2、最近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3、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6、其他相關經歷(證書)證件(無者免附)。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105年1月29日前將相關表件親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 82446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高雄市燕巢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三)甄選方式:本次甄選職缺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四)逾期及證件不全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備註:
1、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2、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後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3、聯絡電話:07-6161411*201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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