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6-08-09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8-03~2016-08-0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辦理樹谷園區委外經營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詳洽:王俊程股長(06-6322231 #5166)工作起迄時間:自105年8月22日起至106年8月21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工作地址 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檢具證件:(1)畢業證書影本。(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3)相關工作資歷證明。(4)履歷表(請至本府全球資訊網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求職徵才/徵才公告上方/,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 2.意者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約僱人員(科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並請於105年8月9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3.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三個月。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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