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徵求 助理員~2016-07-11

徵才機關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移民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16-07-06~2016-07-11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 現任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須已領有考試及格證書或訓練合格證書),並具移民行政職系任用資格(100年7月27日前經銓敘戶政職系,或曾銓敘警察行政、海巡行政、司法行政、安全保防、政風、情報行政、廉政等職系)之公務人員。
3.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4. 熟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5. 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執行非法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送工作。
2. 擔任收容所警衛勤務工作。
3. 協助辦理收容所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4. 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1776巷43號
聯絡E-Mail tinna99@immigratio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報名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中區事務大隊南投收容所助理員外補作業內點選「線上報名」(或下載附件檔之「薦任助理員外補報名表」,填妥後將excel電子檔於105年7月11日前寄至tinna99@immigration.gov.tw,並於主旨欄內註明應徵職務)
2. 請「依序」裝訂下列資料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詳列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考績、獎懲等)、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歷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件,於105年7月11日前紙本掛號郵寄內政部移民署人事室(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8樓)編制任免科林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寄回履歷,請檢附回郵信封)。
3. 報名人數超過5名時,先以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試,其餘人員恕不通知。
4. 本職缺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
5. 報名資格請洽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88-9393 分機2873;工作內容請洽蔡先生,聯絡電話:(049)2565-261 分機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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