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徵求 技士~2014-10-0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水產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4-10-01~2014-10-09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1年以上,並具水產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具政府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漁會輔導、休閒漁業活動及促進漁業與觀光發展、本市人工魚礁、漁業權管理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3)年10月9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及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等學經歷證件,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水產技術職系技士(編號A600030)職務」字樣。 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履歷表,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3年10月9日 郵寄地址:43650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3號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26581940轉301(劉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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