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警察人員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4-06-18~2014-06-22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消防機關隊員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依法取得警察官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1條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消防勤務。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所屬分隊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日期為憑。 二、請填送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應徵職缺)並檢附: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件、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均送影本,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日期:103年6月18日至103年6月22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南投市民族路494號)。 五、聯絡電話:(049)2225134-232陳小姐。 六、備註:(一)正取2名,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服務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調任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