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5-08-11

徵才機關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8-06~2015-08-11
資格條件 一、具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辦理文化藝術、觀光、慶典活動、社區總體營造相關業務、2015拔尖計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臺南市南區明興路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銓敘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及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另若有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亦請一併檢附。(6)橫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7)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8)意者請於104年8月11日前(郵戳為憑)備齊相關證件逕寄臺南市南區區公所(臺南市南區明興路2號)人事室收,並於封面註明應徵職務。聯絡電話(06)2910126轉214,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倘應徵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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