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5-04-21~2015-04-27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軟體之運用,具小客車駕駛執照,如具土木建築、工程管理相關學經歷者尤佳。 3.具溝通能力、學習熱誠、細心積極,並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外勤。 |
工作項目 | 協助捷運土地、土地開發場站基地巡視管理。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民權路101號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於104年04月27日前(一律以郵戳為憑)寄至臺中市捷運工程處收(地址:40341臺中市民權路101號,聯絡電話:04-25152535#711陳小姐),封面請註明應徵開發路權課約僱人員。 2.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請務必留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以便通知) 3.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檢附回郵信封) 4.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人,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職務為開發路權課課員基礎訓練期間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4年5月22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