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徵求 辦事員~2016-11-04

徵才機關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侯補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6-10-17~2016-11-04
資格條件 1.現職或曾經銓審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具高度工作熱忱與計畫、溝通、協調能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
錄用。
工作項目 1.秘書室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聯絡E-Mail empdep535@mail.vhl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於105年11月4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如無法下載,請至人事室網頁/),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承辦人信箱:empdep535@mail.vhlc.gov.tw)
2. 列印報名表,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應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學歷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紀錄、國民身分證、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等相關文件影本。
4.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
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 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含面試50%、筆試50%「一般行政或管理相關」及電腦文字輸入測驗(僅列參考不配分)。
6. 通信報名地址: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7. 聯 絡 人:郭經坤主任
8. 電 話:08-770411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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