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公共運輸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15-03-30

徵才機關 臺中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務代理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5-03-24~2015-03-3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辦理汽車運輸業管理、車輛與低碳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公共運輸處(地址:40341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資格條件: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曾任相關工作證明影本,於104年3月30日前(一律以郵戳為憑)寄至臺中市公共運輸處收(地址:40341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聯絡電話:04-22289111#61147)。
三、其他:1.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請務必留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以便通知)2.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檢附回郵信封)3.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報到時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查驗,未能提供市為棄權或自本處通知報到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並由備取依序遞補。4.薪資待遇依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標準,以280薪點支給,折合新臺幣33,908元,內含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5.本職務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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