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5-05~2014-05-13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統計或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環境及資料庫維護相關操作。 (三)熟稔SQL語言、EXCEL運用且具有統計或資訊相關經歷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統計室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及報表編製。 (二)案件管理系統資料庫之維護查詢與管理事項。 (三)機關網站及內部網站管理及維護。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依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貼妥相片、簽名、正確通訊地址)、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組員及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並於103年5月13日前(郵戳為憑)寄送本署統計室(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6樓)。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人員擇其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此為現職公務人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原則為103年6月初至上開留職停薪期滿日止(約105年6月初),如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每月薪酬約為新台幣33,908元。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承辦人,電話:(02)2633-6650轉249謝小姐(報名相關)或248古主任(業務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