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視察~2015-06-03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視察
職系 衛生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5-28~2015-06-03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試及格,並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曾任主管職務1年以上者尤佳。
2.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最近3年無懲處紀錄,最近3年考績不得連續2年考列乙等,考列乙等分數並不得低於79分。
3.積極、學習及溝通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加班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襄助科長綜理健康管理科業務。
2.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04年6月3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人事室魏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視察】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資格審查: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實檢附歷年獎懲資料,倘獲本局錄取後始發現有遺漏處分紀錄(懲令)之情事,則列入當年年終考績參考)
2.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7.在職(服務)證明正本(最近3個月內)
     說明:1、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及在職(服務)證明外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另在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若以國外學歷應徵,所持國外學歷應確屬教育部彙整之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大專院校,並請繳交:
(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歷證明文件及其中文譯本(原本請影印後附繳)。
(2)護照影本(請附繳載有英文姓名、出生日期、貼附相片之影本)。
(3)有關就學期間之入出境資料(請先劃記,俾利加速審查作業)。
甄選方式:筆試(50%)及面試(50%)。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及健康管理實務。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http://www.health.ntpc.gov.tw/)公告,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1.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2.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1員,列冊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3.本職缺係屬預估缺,倘人員未能離職,本局保有取消之權利。
聯絡人:魏先生,聯絡電話:22577155轉154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