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5-03-25~2015-04-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四)具採購專業證照優先錄用。 (五)具工作熱忱及學習態度。 |
工作項目 | (一)一般庶務工作,勞務及財物採購。 (二)技工、工友及派遣人員管理。 (三)館舍環境、植栽、車輛管理(技工、工友協助)。 (四)財產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於104年4月2日(含)前(以郵戳為憑)備齊下列證件一份(請以A4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格式請以A4直式橫書,附照片及註明日間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最近三年獎懲令影本7.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一式3份以掛號郵寄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人事管理員收」,地址: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信封外及履歷表上請註明應徵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事員職缺】,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限為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次日起算3個月。 二、聯絡人:人事陳小姐,聯絡電話:04-7222729分機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