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徵求 技士~2014-12-18

徵才機關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4-12-05~2014-12-18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得認定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非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工作項目 1.廳舍整建工程。
2.規劃整建計畫、委託設計監造作業。
3.辦公廳舍修繕設備維護。
4.協辦採購案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地址: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各項資料並附照片、聯絡電話)。
2.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等資料影本。
3.甄試程序: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學、經歷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符、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聯絡方式:自103年12月5日至103年12月18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技士(土木工程)職缺」字樣,以掛號郵寄至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人事室收。如有疑問,請電洽:03-9361764(張科員)。
5.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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