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職務代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10-04~2016-10-07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2、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能力者(Word.Excel及中文繕打)3、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上開條件均須具備。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國稅稽徵業務,稅務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2、聘僱期間約105年11月初起至10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財稅行政科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前1日止。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468號6樓或高雄市三民區哈爾濱街215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明資料影本。2.請於105年10月7日前寄至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468號6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遲小姐收(聯絡電話07-3829211分機6831) ,另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3、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4.為落實節能減碳之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5.承辦人員:遲小姐,聯絡電話:07-3829211分機6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