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6-07-25~2016-08-02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相關類科之考試及格,並具有交通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且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請調之情事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款、第5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綜理文創課業務並推動教育文化、藝文慶典活動、地方產業發展、農村再生、交通、觀光宣導、社會運動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永福街3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著作(得獎)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請加蓋核與正本相符),於105年8月2日17時前親自或委託或郵寄(送達)至澎湖縣馬公市公所人事室楊小姐收,聯絡電話06-9272173轉182。 二、甄選方式: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三、錄取與否均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