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徵求 技士~2015-11-05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植物病蟲害防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另本次甄審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10-30~2015-11-05
資格條件 一、具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昆蟲、植物病理、植物醫學等科系大學以上學位。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植物病蟲害防治職系考試及格並合格實授,具英語能力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重大植物有害生物(如入侵紅火蟻、西方花薊馬等)官方防治政策、法規、方案、計畫之擬訂、執行及督導。
二、辦理新發生植物有害生物緊急防治政策、法規、方案、計畫之擬訂、執行及督導。
三、辦理植物有害生物偵察與監測相關業務。
四、辦理替代役甄選、訓練與管理相關事務。
五、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植物防疫組(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
聯絡E-Mail klamanda56@mail.klbaphiq.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一)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及職稱,郵寄:10075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人事室收。
(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下列文件影本: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最近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及派令;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5.英文檢定證明(若無則免)。
(三)期限:民國104年11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聯絡電話:02-23434236 唐小姐,業務詢問:02-33432096李科長。
二、本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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