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科員~2017-02-07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7-01-26~2017-02-07
資格條件 1.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具備外語能力或美術設計編輯能力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文學活動及教育推廣。
2.文學出版。
3.文學環境營造。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營文化中心(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
聯絡E-Mail pight0715@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最近3年獎懲資料。
6.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求職徵才」網頁下載填寫。
7.意者請於106年02月07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郵寄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寄至pight0715@mail.tainan.gov.tw。
8.如具外語檢定者,請提供證明文件影本。
9.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10.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徵徵才」網頁。
11.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
公車資訊查詢: 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