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約僱職代)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6-01-06~2016-01-25 |
資格條件 | 1、專科(含)以上土木、水利、建築等相關工程科系畢業,具相關實際工作經驗者尤佳。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各款之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所財經課工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附自傳、相片並簽名蓋章)。(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書)。(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4)、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請於105年1月25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春日鄉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2、僱用期間:本職缺係105年公務人員高考3級土木工程類科列管分發職缺僱用之職務代理人,如考試及格人員遞補報到即應解僱,若未獲分配考試及格人員或考試及格人員未報到,依規定應於分配結果公告之日起第11日解僱。3、工作報酬:約僱人員280薪點,折合薪資為33,908元。4、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倘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一併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作業。5、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