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人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約僱人員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11-18~2015-11-24 |
資格條件 | (一)共同條件 1.需全職工作,個性認真負責、素行端正。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之一者(條文如後附)。 (二)個別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及統計報表(如Excel)製作。 3. 具有政府機關、學校部門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口齒清晰、個性主動積極、認真負責、溝通協調能力佳者。 |
工作項目 | 1.校務行政工作 2.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69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 號電話:(02)22308512-4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應聘人員報名表」(http://department.tpa.edu.tw/personal/form.htm 人事室/表單下載/到離職),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專長或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紙印製並以信封裝訂,封面註明應徵教務處約僱職務代理人,資料刊載不完全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於本(104)年11月24日(星期二)前限時掛號郵寄「1169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 號教務處收」(以郵戳為憑,不接受親送,逾期恕不受理)。 2.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參加面試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3.本案僱用期限計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該職缺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日前一日止 4.聯絡電話:02-22301402王組長(教務處) 備註: 1.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本校網站,屆時甄試時間、面試名單、參加甄試流程及甄選結果,均以本校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 2.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給表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280俸點,月薪約33,908元。 3.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職缺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