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5-04-20~2015-04-24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 2.具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如熟悉機電系統工程履約管理相關經驗尤佳。 3.具服務熱誠、溝通協調能力,並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外勤。 |
工作項目 | BRT及捷運機電系統工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民權路101號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曾任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於104年04月24日前(一律以郵戳為憑)寄至臺中市捷運工程處收(地址:40341臺中市民權路101號,聯絡電話:04-25152535#711陳小姐),封面請註明應徵機電系統課約僱人員。 2.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請務必留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以便通知) 3.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檢附回郵信封) 4.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職務為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4年高考3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