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16-04-18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6-03-31~2016-04-18
資格條件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2.水土保持、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築工程等相關學系畢業。3.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照及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照者尤佳。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本職缺從105年6月1日出缺,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之日起至高考分發為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僱。5.(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2)新進人員係屬軍公教人員退休,領有月退俸者,應據實以報,且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等相關規定須停俸者,應於報到後1週內提出,如有隱匿未辦理停俸者,一經發現除立即終止勞動契約外,並需負違約等一切法律責任。
工作項目 1.各項工程規劃、設計及發包辦理及審核。2.各項採購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ㄧ、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地址:424台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觀光行政組收。聯絡電話:(04)25989202轉11,聯絡人:陳組長。二、檢附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請附中譯本)、相關經歷證明、證照等資料(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直式橫書】裝訂)。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未註明者恕不受理】。三、報名期限:民國106年4月18日(一)前(期日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之規定),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四、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五、本項甄選之職缺,就應徵人員甄試結果擇優遴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得予從缺。六、本次甄選錄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遇有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依序候補,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七、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3,908元)。八、僱用日期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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