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技佐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名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14-04-24~2014-04-30 |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之人員。(二)具備土木、水利等相關工程2年以上工作經驗。(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公共安全維護管理及大樓缺失通報改善等相關事項。(二)臺灣大道市政大樓災害應變業務及各項防護、防疫措施相關事項。(三)承辦廳舍相關修繕、維護之研究改進建議事項。(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3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掛號郵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4樓臺中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系及職缺。(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聯絡電話。)(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書。(四)現職派令。(五)銓敘部審定函。(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七)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八)請於履歷表之簡要自述表單,加述辦理土木、水利等相關工程業務工作內容及起訖期間,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九)通過全民英檢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二、其他:(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二)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一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三)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1075程小姐。 |